凶手应该是死者的合伙人;
理由:死者的死亡一共有4中可能,三个人(合伙人、老婆、弟弟)和自杀;根据题中所给的那句“发现这三个嫌疑人的证词很有意思,每一个说的只有一半是和事实相符”这个推理可得出:
第一个是死者的合伙说:死者不是他老婆杀的,是自杀的;这里的前半句要是真实的,就剩1.1(合伙人、弟弟、自杀);后半句是真的,就剩1.2(自杀)
第二个是死者的老婆说:老公不是自杀的,是他的合伙人杀的;这里的前半句是真的,剩2.1(合伙人、弟弟、老婆);后半句是真的,那就是2.2(合伙人);
第三个是死者的弟弟说:哥哥不是我杀得,是他的老婆杀的;这里前半句是真的,剩3.1(合伙人、老婆、自杀);后半句是真的,那就是3.2(老婆);
合伙人:1.1 1.2
老 婆:2.1 2.2
弟 弟:3.1 3.2
由此可以组合来说明:1.1-2.1-3.1凶手指向(合伙人);1.2-2.2-3.2凶手指向(自杀、合伙人、老婆);1.1-2.1-3.2凶手指向(老婆是凶手,两人说的相对立,不成立);1.1-2.2-3.1凶手指向(合伙人);1.1-2.2-3.2凶手指向(合伙人、老婆);1.2-2.1-3.1凶手指向(自杀、合伙人、老婆);1.2-2.1-3.2凶手指向(自杀、老婆、合伙人、弟弟);1.2-2.2-3.1凶手指向(自杀、合伙人、老婆);
由此组合可以得出,符合单人作案的证词排列应该是1.2-2.1-3.1和1.1-2.2-3.1,凶手都是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