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蜂仔柯帕文 2011-6-3 19:59
棒子很给力,90分钟的时候被耍了一下,工资马上蒸发。第一天就没有得玩了:s_5:
晕2010 2011-6-3 21:27
3.0可以这么玩
卧槽 太贱了吧
作为30玩家我无语中 还好我不是杀手 下期也不要做杀手:teeth
東風 2011-6-3 21:53
回复 285楼 的帖子
作为3.0法官,表示对这种玩法非常不齿,:teeth
灰機 2011-6-3 22:20
呵呵,3.0成王败寇,我个人觉得赢的方式不重要,重要的是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道具和规则取得结果
ahlie1006 2011-6-3 22:22
额,我已经无话可说了。
这个世界真的太疯狂了,居然都这么玩杀人游戏了。
我刚才想了一下,如果大家以后还这么玩的话,
那杀手方根本就赢不了!好人方获胜的几率接近于1。
原因很简单,
第一轮 要求大家都不允许进小黑屋,谁进直接认为是杀手。
第二轮 全部去自票,不自票的或票别人的列为杀手。
PK 轮,如果有人没自票,那么这轮直接选出一个自愿出局的人,大家把他票出去。
然后直接票死没有自票的人。
然后继续上述步骤。
如果没有违反规则的人,那么大家PK 轮都不许投票,
然后时间到大家一起OVER。
最后同归于尽好人方获胜!
不过这样玩的话,杀人游戏还有存在的必要了么?
这个游戏的乐趣不就是游戏的中间过程么?
如果大家还是这么玩的话,游戏就没必要存在了。
额,以上纯属是对今天看到3.0中好人方作法的一些牢骚。
大家可以直接忽略。
ahlie1006 2011-6-3 22:26
[quote]原帖由 [i]灰機[/i] 于 2011-6-3 22:20 发表 [url=http://67.220.93.13/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72202405&ptid=3865586][img]http://67.220.93.13/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呵呵,3.0成王败寇,我个人觉得赢的方式不重要,重要的是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道具和规则取得结果 [/quote]
那是不是以后可以不用开游戏现场了,
直接法官扔色子,分身份。
分到好人方的直接发钱,
分到杀手方的自愿倒霉?!
ksmk 2011-6-3 22:49
继续支持1006,仙福永享,寿与天齐!
打倒一切灰机党!
彩虹 2011-6-3 22:57
看来关于PK轮的规则 必须要完善一下了 尽量规避规则的漏洞
不过这也是个特例 碰上这样的局应该比较少
灰機 2011-6-3 23:07
我记得对上一期,我做警,86做为平民第一轮就悍跳警察,西瓜大大第二轮还是第三轮不是很记得了
临时说4.0有屠城,当时就打乱警队的计划,但是我认为游戏,有些意外出现难免的
毕竟法官是人不是神,本着现场尊重法官的权威性这条,警队OK,没有问题,游戏继续
但是杀手会不会说因为以前4.0没有屠城,这次杀手方本着道义,也不屠城,还是去杀有身份的
最后来看,杀手还是选择屠城,同样的道理,本期甲组法官在第一轮PK轮
就已经说的很明白明PK同票同时阵亡的规则,试问下,好人方利用这个漏洞来赢盘,
你除了说这有点无耻之外,上升到其他高度去讲都是不合适的
所以从这点去看我觉得这本身是无可厚非的
我认为及时本期甲组好人赢了,但这并不代表以后血堂杀人游戏都会照此规则执行
事实上,书童童,你多虑了,能想出来这些规则漏洞的,我觉得应该奖赏,只有不断完事漏洞
以后游戏才会越走越健康,一点愚见,仅供参考
灰機 2011-6-3 23:13
当然咯,我也和法官说了,杀方如果PM法官提出严重抗议
我认为也不是不可以斟酌的,大家游戏而已,如果杀方觉得好人方这样玩
严重破坏了游戏规则,抗议也是有理有据的,大家也能理解,对吧
以上不代表血堂立场,只是个人一点点拙见
andy7130 2011-6-3 23:33
哈哈`飘过`
我开始在血堂玩游戏的时候就说过关于PK的事情
没人听.规矩怎么定就怎么玩呗`哈哈`我死了以后是一直在看的
这战术和我没关系昂`
关于PK
就是应该一直P下去!PK轮出现平票,再多一天,PK当事人不参与发言,但可投票.其他玩家每人一贴发言阐述观点并且投票
这叫场外PK
再出现平票继续场外PK,直到PK台上一人出局为止
面杀的时候都是这样的
東風 2011-6-3 23:45
面杀可以如此,版杀很难做到这样。
版杀PK我一向认为浪费时间,之前执法都未出现过所以一直没太在意。
看来PK还是应该取消,同票情况下,先得到最多票的出局。
另外,关于4.0屠城的问题,以目前4.0的配置,屠城对杀手有利。
但是不屠城,杀手确实很难取胜。
所以,我认为按照正常比例增加平民人数后,允许杀手屠城。
正常比例就是警(包括医特蝶):杀:民 1:1:2,
4.0人数将变为20人,比例是2:1:1:1:5:10,
这样也许更为合理一点。
jfj 2011-6-4 07:46
[quote]原帖由 [i]ahlie1006[/i] 于 2011-6-3 22:26 发表 [url=http://67.220.91.20/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72202608&ptid=3865586][img]http://67.220.91.20/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那是不是以后可以不用开游戏现场了,
直接法官扔色子,分身份。
分到好人方的直接发钱,
分到杀手方的自愿倒霉?! [/quote]
该方案已经上报中央,并经国务院审核通过
从83期开始实行!:teeth
jfj 2011-6-4 07:52
[quote]原帖由 [i]tztz12000[/i] 于 2011-6-3 23:51 发表 [url=http://67.220.91.20/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72206073&ptid=3865586][img]http://67.220.91.20/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继续路过,真的是很无聊啊,裸董在做什么? [/quote]
最近忙于捉虫虫,前天经过一猪圈,看到有只虫子钻进了一个猪仔包的菊花里。。。
猪菊痒,狂奔。。。
猪后追一小P孩,衣服角角绣一洋名:andy...,手持一洋玩具。。
及至追上那头猪,小孩用那洋具捅那猪菊,猪受不了狂叫,然后泄了一地。。。
一地的虫子。。:faint
zhouchen_1982 2011-6-4 08:38
一直PK是不可能的
半年多前的一场游戏
出现了四次PK
因PK双方都是平民,因此PK轮基本都不说话
导致游戏非常拖沓,极无聊和浪费时间
后来,就PK轮持续时间进行投票
最后制订出“最多一次PK,平票都不死”的规则
很显然,当PK当事人中如果有杀手,那这个规则是对杀手有利的
这个规则既保证了公平,又避免了平民刻意制造平票来不当获利
我每次做法官,都把这条规则写在“法官友情提醒”中,并按此执行
貌似没出过问题
龙哥可能是没注意到这条规则
bigblackseven 2011-6-4 08:48
来欺负裸董
你个穷鬼!
对pk平票全死论持反对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