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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并无开战可能

引用:
原帖由 xbd 于 2012-9-19 14:34 发表
不引用了,直接说吧。
首先并不是全国打砸抢,我们城市就没有,俺省城也没有,济南也没有,多数北方城市也没有。听说黄岛有流氓烧了人家的4S店,西安也很严重。是不是青岛的JC接到的通知和济南的不一样,还是对通知领会的不一样,或者是以青岛作为试点城市?
其次,如你假设,全国的放火砸店行为都是JC唆使的,那你假设一下,如果JC不参与这事,全国的放火砸店行为是不是就不会发生了?
不过混进流行队伍,以TG的作风,完全是可能的,不去反而是不正常了。
假如是我是TG,我不会做这事,老子有钱有权有女人,好日子过不完呢,早就不是十几年前了,让这些P民聚焦起来,今天他们反日,明天他们就会聚集起来反ZF。如果非干不可的话,这种丢人事交给国安比较放心,能做的比较干净。实在要交给JC,哪就让青岛的JC到济南去放火,一定要做的干净。统一着装这种蠢事绝对不做。实在不行,我可以学58事件那次,授意学生会发动学生去做这些事。
假如你是TG,我相信你不会做这事。但你不是TG,OK?
TG内部的东西你我了解多少?
看到我发出来的放火砸店的图片没,我不知道你有没有经验,你叫我带人去放火烧店我还真不知道从何烧起,哪怕一堆人一起也是。
而且在中国,你说多人起哄打砸抢还算有可能,去公众地方放火——谁有这胆子?他们就那么淡定自己放火的时候没警察过来抓人?
不要用你的思维模式来衡量TG,不然的话坐江山的也是你了。

PS:TG从来不是铁板一块,也许在军事上你可以将TG看做一个整体,但在政治上则不然。所以你不应该、也不能将TG的某些行为以“有好处”或者“愚蠢”来判别,那些行为也许对TG整体来说没好处,但只要对TG里某派某团体有好处就够了。

[ 本帖最后由 jx4177 于 2012-9-19 16:5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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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xbd 于 2012-9-19 14:54 发表
jx4177看看部分网民对于烧车砸店的态度,这个,还需要JC带头吗?
至于JC为什么不保护这些店,这个,如果你生活在国内,你能指望JC保护你的生命财产安全?
假如我见到我恨之入骨的人死掉,我说不定会为之欢呼。
但这和我自己很积极的去拿刀捅死他是两回事。明白?
某些人恨日货入骨这很正常,但这和光天白日之下聚众放火烧掉偌大的4S店是两回事。一来没胆,二来没技能。
我不可能指望警察像我的私人保镖一样可靠,但假如国内的警察连这种目标明显而且长时间进行的打砸抢烧都制止不了,那我只能认为国内已经变成了2003年的伊拉克。
我们国内的治安已经变成2003年的伊拉克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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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4177:
如果全国人民都如你一般,则中国早就成为文明的现代化国家了
TG做事,有时候确实不可以用常理度之。
对于放火,我从小就爱玩这个,还算是比较有心得。一般人不会去放火,除了报复和消灭证据。
至于抓放火的人,爱国有理,革命无罪,最近哪次活动不是官方默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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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上次被烧了办公楼的是哪个县来,忘记了。还说被保存下了作纪念了,想不起来是哪里来,对不上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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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xbd 于 2012-9-19 16:56 发表
回4177:
如果全国人民都如你一般,则中国早就成为文明的现代化国家了
TG做事,有时候确实不可以用常理度之。
对于放火,我从小就爱玩这个,还算是比较有心得。一般人不会去放火,除了报复和消灭证据。
至于抓放火的人,爱国有理,革命无罪,最近哪次活动不是官方默许的?
其实我也有这感觉,假如全国人人都像我,那中国的国民素质绝对全球前列,但中国人勤劳的特点也没了。
我小时候也玩火,架个树叶烧马铃薯什么的。但这和烧掉这样大的铺子是两回事。
我说的意思就是官方默许,甚至不只是默许而是带头。
你自己看我发的帖子那些“白T恤”,哪个不是带头搞事的。
就好像放火烧店,你一个闻讯而来的普通参与者就那么淡定保证没警察会抓你?
除非你自己就是警察或者警察那一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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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xbd 于 2012-9-19 16:57 发表
对了,上次被烧了办公楼的是哪个县来,忘记了。还说被保存下了作纪念了,想不起来是哪里来,对不上号了。
这个?

  一青年酒后撞入人事局办公大楼内乱踢门发泄情绪,被工作人员制止后心怀不满,为报复泄愤竟在楼内纵火。云南省彝良县检察院日前以放火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何旺。
  1月8日晚,何旺因为失恋心中郁闷,便与几位朋友一起喝酒。醉酒后何旺误撞入该县人事局办公大楼,见门便踢,被人事局的工作人员发现后进行制止。何旺对此心怀不满,产生报复心理,于是躲藏在人事局办公楼一厕所内。1月9日凌晨1时许,待人事局工作人员离开后,何旺撞开人事局新农办大门,将该办公室的文件、桌椅堆积后放火点燃,见火势蔓延便跳窗逃离现场。由于群众及时报警,大火被消防干警扑灭,人事局的多台办公用电脑、资料文件等被烧毁

很明显,威力差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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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楼主的话还是有一定的道理,我感觉应该是高层中间出现分歧,因为当时出面表态的那些高层只有4个人,还有一些人没有出面,那是为什么?还有按现在中国目前的情况,政府可能让你这么多的人去上街游行吗,背后一定有人控制和组织的。这么多人上街,难道他们就不怕89吗?那次刚刚开始也是几千人几万人的上街,到最后搞的不可收拾。当年的那些人还没有死光,难道他们就不怕历史重演吗?我只能说政府里面的某一派在支持这次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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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就是,那一派人,借此事件激发民众的爱国情绪,给社会操成不稳定的因素。其实这个事情完全可以看成是高层在内斗。有人说微博是在造谣,你们想一想可能是有部分谣言,但是你有没有发现之前王和溥的事情,在微博上面说什么的都有,但是有好多东西到最后都是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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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jx4177 于 2012-9-19 09:24 发表


1、你是对的,我去翻查了一下,钓鱼岛的确在古代不属于琉球国,而是属于中国。这点是我偏听偏信。

2、你说美国根据旧金山和约托管是非法的,这还真的要打你的脸。美国对琉球群岛和钓鱼岛的托管是自1945年二战 ...
你想说什么?说中国已经放弃钓鱼岛主权?

任何涉及到别人领土主权,没有当事国参加,认可(签字),在法理上根本就占不住脚,你也知道美国只是托管?
引用:
睁大你的眼睛看清楚,以上任何一句话都与1951年的旧金山和约无关。
二战同盟军战胜后签署的《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可是日后联合国成立的基础和法理依据。
引用:
根据联合国宪章12章“国际托管制度”第78条:“凡领土已成为联合国成员国所有者,不适合托管制度。”
后面的“联合国会员国间之关系,应基于尊重主权平等之原则。”被你无视了。
要发就发完整点。请看77条丑款。
第七十七条
一、托管制度适用于依托管协定所置于该制度下之下列各种类之领土:

(子) 现在委任统治下之领土。

(丑) 因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果或将自敌国割离之领土。

(寅) 负管理责任之国家自愿置于该制度下之领土。

二、关于上列种类中之何种领土将置于托管制度之下,及其条件,为此后协定所当规定之事项。

第七十八条
  凡领土已成为联合国之会员国者,不适用托管制度;联合国会员国间之关系,应基于尊重主权平等之原则。

第七十九条
  置于托管制度下之每一领土之托管条款,及其更改或修正,应由直接关系各国、包括联合国之会员国而为委任统治地之受托国者,予以议定,其核准应依第八十三条及第八十五条之规定。
引用:
中国身为联合国创始国,在那时候根本就没声张过钓鱼岛主权(不论其历史上是中国还是琉球所有),并且同意钓鱼岛被托管,这就是他根本就不当这是他的领土。
引用:
美国的实际托管已经经历了6年多,而这之中无论是PRC还是ROC都有足够的时间索回钓鱼岛主权(无论之前在45年因为什么原因而放弃)。但两者都没有。
这两句连看着,因为你十分清楚你要说什么,你要说的就是,因为没声张所以就没主权。你还真天真无邪,你这么说有法理依据不?下方有中国对旧金山会议的反对文章链接。

第四点,当时GCD上台,对自身领海的认识程序并不够,这篇文章可以说是失误,
但是,请楼主注意,它不具备法律效力,不是楼主想当然的成为中国政府放弃钓鱼岛的证据。

周恩来外长关于美英对日和约草案及旧金山会议的声明(1951.8.15)
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4-12/15/content_2337746.htm
引用:
第二,美英对日和约草案在领土条款上是完全适合美国政府扩张占领和侵略的要求的。草案一方面保证美国政府除保有对于前由国际联盟委任日本统治的太平洋岛屿的托管权力外,并获得对于琉球群岛、小笠原群岛、硫黄列岛、西之岛、冲之鸟岛及南鸟岛等的托管权力,实际上就是保持继续占领这些岛屿的权力,而这些岛屿在过去任何国际协定中均未曾被规定脱离日本的。草案另一方面却破坏了开罗宣言、雅尔塔协定和波茨坦公告中的协议,只规定日本放弃对于台湾和澎湖列岛及对于千岛群岛和库页岛南部及其附近一切岛屿的一切权利,而关于将台湾和澎湖列岛归还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将千岛群岛和库页岛南部及其附近一切岛屿交予和交还给苏联的协议却一字不提。后者的目的是企图造成对苏联的紧张关系以掩盖美国的扩张占领。前者的目的是为的使美国政府侵占中国的领土台湾得以长期化,但中国人民却绝对不能容许这种侵占,并在任何时候都不放弃解放台湾和澎湖列岛的神圣责任的。同时,草案又故意规定日本放弃对南威岛和西沙群岛的一切权利而亦不提归还主权问题。实际上,西沙群岛和南威岛正如整个南沙群岛及中沙群岛、东沙群岛一样,向为中国领土,在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侵略战争时虽曾一度沦陷,但日本投降后已为当时中国政府全部接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于此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南威岛和西沙群岛之不可侵犯的主权,不论美英对日和约草案有无规定及如何规定,均不受任何影响。
请楼主不要偷龙转凤,文章要上下看,钓鱼岛是台湾的附属岛屿。

楼主,请你注意一点,你要证明你的论点,是你自己找证据,成为证据链,而不是要别人找。
邓的讲话,呵,你当然可以将其当成钓鱼岛争端和平解决的一个官方说法,
可惜,时矣逝矣,日本如果想挑起战端,楼主你说,中国要不要应战?

你的帖子叫中日并无开战可能,
可你的文章呢?不从政治、军事、经济、国内国外情况法理等方面去分析双方开战的成立性,
反而一再的重复,中国不具备钓鱼岛的合法主权,以及中国政府是如何派警察去带头打砸抢,
去利用钓鱼岛争端转移国内视线。呵,只是简单用了邓的回答来做为你题目的论点,
军事原创文章就这么简单,你不觉得太空洞了?


“实际上别看中国叫得凶”
中国人会说这种话?
你的立场,我看到了,你是站在日本那边的,一味的偏袒日方,文中一再针对中国政府,
你这样的立场,好听点叫不同的声音,说难听点叫汉奸言论。

持中国护照的不一定是中国人,我可是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证的。

[ 本帖最后由 willinms 于 2012-9-19 17:5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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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楼主虽然说得有道理,但问题是忽略了中国的国情。新中国历次对外战争,并不是国家利益的需要,不是得失之间的衡量,而是政治斗争的需要。如果按照楼主的逻辑,权衡得失,我们对朝,对印,对越有什么好打的?寸土未得,损人损物。

我不否认大家都爱好和平,但总会有人要借这个机会搞出些事来。这些人搞不搞得成事,那是权力斗争的结果。这不,骆家辉的车子都被攻击了。这东西,老共发家的法宝。党内深谙此道的人多了去了,就看权争的结果而已。所以也没必要一句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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